关于《石拐区物业管理考核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石拐区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督促物业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形成过程
一是为逐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督促物业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区创城工作打好基础,区住建局于2022年末制定了《石拐区物业管理考核方案》,并向各属地办事(社区)、文明办、消防大队、公安局、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征求意见。二是为了确保该方案实操性,2023年5月我局对修改后方案再次向各职能征求意见。三是2023年7月初区住建局召开局党组会对此《方案》再次进行研讨、完善,现提请区政府区长办公会研究审议。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九部分。
(一)考核范围。确定考核范围为全区所有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
(二)考核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对物业管理进行标准化、常态化考评,奖惩结合,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推动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并持续发展,降低物业服务投诉率,提高业主满意率,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考核组成员。区住建局、属地办事(社区)、文明办、消防大队、公安局、执法局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考核。同时可组织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考核。
(四)考核内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考核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等十大项、34小项、47分项内容(具体标准以附件1测评表为准)。
(五)考核办法。对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定期监督考核和专项督查考核。
(六)评分方法。以物业服务项目为考核单位实行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由考核组成员部门采取无记名方式打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情况由区住建局向社会公布,作为社会评价企业的重要依据,作为业主、业主大会续(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并记录在包头市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并将考核等级确定、考核奖惩措施进行细化,其中第一名奖励10万元、第二名奖励8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
(八)一票否决事项。对不纳入当年度考核范围,直接评为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票否决”进行明确。
(九)考核要求。考评组成员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考评工作人员要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考核;对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该事项已经2023年8月25日马斌副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议定事项:1.同意印发该方案。2.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
蒙公网安备 15020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