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拐区“三争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发文时间: 2024-01-30 10:39
资料来源: 石拐区财政局
关于《石拐区“三争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起草说明
石拐区财政局
一、起草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区十四届六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调动全区上下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政策、争取示范试点的积极性,抢抓发展机遇,增强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建设绿色低碳特色鲜明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先行区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果。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石拐区“三争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
二、形成过程
2023年12月12日,我局开始起草《石拐区“三争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2023年12月14日完成初稿;2023年12月15日向全区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法务的意见,未发现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并按照反馈意见再次对报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2月19日,经常务副区长李祥办公会研究并同意,最终形成提交本次常务会研究审议的《石拐区“三争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石拐区“三争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全文共2700余字,包括五个方面,主要为奖励的对象及资金来源、奖励措施、责任分工、统筹管理和执行时间。
蒙公网安备 15020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