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石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1号
用人单位:内蒙古众诚嘉晟高新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5MAEPUKC34L
法定代表人:冬和远 身份证号:130205********3332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武清林等132名工人2025年9月份到11月份工资785874元,共计柒拾捌万伍仟捌佰柒拾肆元,情节严重。2026年5月21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石人社监列告字〔2026〕第1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9年6月17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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