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包头市石拐区2026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名,具体情况见附件《2026年石拐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不含)至2008年6月1日(含)期间出生。
2.报考中学教师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7月底。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自治区及包头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上三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可参照项目人员报考。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自治区及包头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btsgjz)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报名时间:从2026年6月1日9:00—6月5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1)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包头市石拐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及时查阅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与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不要过度美化(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报考的,要求考生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用人单位研究作出判断。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6)提交材料:考生报名期间须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上传资料需以彩色JPG格式或PDF格式上传)。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并由旗县区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及退役安置相关文件。
(二)资格初审及报考结果确认
初审时间: 6月1日9:00—6月6日12:00时
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交费截止时间: 6月1日9:00—6月6日24:00时。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6年6月1(不含)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6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及复印件;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凭其毕业院校出具的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3.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6.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其中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并由旗县区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及退役安置相关文件。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水平测试×40%+试讲×60%(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3.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为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指标,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人社局与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3.因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社局官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石拐区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凭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系统,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上岗之日算起),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
6.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石拐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指导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
石拐区教育局 0472—8728335
石拐区人社局 0472—8728182
2.监督电话:
0472—8720224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相关电话。
附件:包头市石拐区2026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石拐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29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