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规划(2026-2035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6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6年至2030年,规划远期为2031年至2035年。
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新能源装备制造和稀土新材料片区、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片区、铸造产业片区、煤炭洗选片区、煤炭综合利用片区共计5个片区,规划面积为1275.34公顷。
4、产业定位
依托经开区产业基础和布局现状,结合未来发展需求,在原有五大片区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整合,构建“两主导三新兴四支撑”的“2+3+4”现代化产业体系,最终形成新材料及低空经济、新能源装备制造及科技研发、煤炭及资源综合利用、轻工及物流四大产业板块。
二、规划环评工作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规划(2026-2035年)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整体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包括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规划开发强度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内容,形成《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听取有关公众及单位对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规划(2026-2035年)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与开发区发展现状;(2)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合理性;(3)开发区发展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4)开发区发展规划与规划环评工作的改进。
四、公示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继续向公众征求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提出意见,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公民/法人信息,以便规划组织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六、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内蒙古添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博尔顿广场B座2208-2210号
联系人:张晓庆
联系电话/传真:0471-3900236
电子邮箱:tianyihbgs@163.com
(2)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 A 座 420
联系人:陈永平
联系电话:0472-8728244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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