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现 王利平 持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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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面积 |
房屋面积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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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荣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石拐区五当召镇白草沟村 |
143.06 |
56.26 |
王利平 |
包头市石拐区市民大厅,电话:0472-2730801、0472-2730802
石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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