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用奖励案例情况说明
按照包头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足职能实际,以 “信用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为导向,统筹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落地见效,对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践诺表现突出的企业实施差异化守信激励政策,具体案例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四章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规定。
二、办理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三、执行部门
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奖励对象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包头锦鹏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5MAKADP9F1L)。
五、奖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导向作用,针对包头锦鹏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主动配合我委各项工作开展、积极践行企业信用承诺的实际表现,我委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办理中,压缩办理时限,在法定备案时限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在当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全流程,保障企业项目推进效率。
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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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公网安备 15020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