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2-01-27 09:36 资料来源: 商务和科技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由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编制。全文公开信息工作情况,主动公开商务和科技局信息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联系(地址: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506室,邮编:014070,电话:0472-872088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积极推进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商务和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主动公开信息75,主要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包括学习、工作开展活动等方面工作信息。

(二)商务和科技局信息公开权责清单

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涉及商务方面: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科技方面: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共计12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各项信息,确保商务和科技局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主动公开商务和科技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距离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部分股室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日常化工作进行管理,强化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我局信息公开渠道较少,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单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立我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 2021 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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