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2021〕23号)要求, 区司法局对石拐区各单位报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石拐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在我区的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此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如有新增及修改事项,请及时与区司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472—8720019。
2021年11月16日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2244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08:30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便笺 |
| 发文机关: | 石拐区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2021〕23号)要求, 区司法局对石拐区各单位报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石拐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在我区的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此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如有新增及修改事项,请及时与区司法局联系。联系电话:0472—8720019。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