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拐区2024年权责清单》及《石拐区2024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起草说明

发文时间: 2025-01-09 14:34 资料来源: 石拐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依据

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及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底前,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统一的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并公布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去年以来,国家新增和修定了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进行了调整。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发布的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需要认领,并纳入权责清单内。根据包头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我区承接了部分市直部门下放或委托能够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形成过程

经石拐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发布《关于梳理2024年本级权责清单的通知》以及《关于梳理2024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各部门依据自治区、包头市指导目录清单及国家一体化政务平台实施事项进行梳理确认,上报本部门2024年部门权责清单及2024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汇总,并与各部门一一核对无误后,并收集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该事项已经12月18日徐东莱副区长主持召开第175次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同意,现提请公布《石拐区2024年权责清单》梳理情况,最终形成《2024年石拐区权责清单》、2024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权责清单范围

此轮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10类其中,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依职权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二)梳理原则

一是于法有据。依据法律法规,我们致力于确保权责清单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精确对应,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实事求是。切实从我区经济社会管理实际出发,坚持利商便民,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该接的完整承接、该取的坚决取消、该放的彻底下放、该管的切实管好”。

三是方便操作。突出权责清单的实用性功能,将归纳过于集中、表述过于宏观、实际工作中不便操作的项目进行细分,使其在具体工作中便于执行和监督。

调整内容

此次权责清单调整涉及从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新认领的行政权力事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475,涉及28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保留183项(较去年减少51项),涉及24个部门。此外,保留行政权力事项包含:行政确认63项(较去年减少22项)、行政给付42项(较去年无变化)、行政奖励70项(较去年无变化)、行政处罚4389项(较去年增加114项)、行政强制措施95项(较去年无变化)、行政强制执行33项(较去年无变化项)、行政监督检查337项(较去年增加2项)、行政征收104项(较去年增加1项)、行政裁决8项(较去年无变化)、其他行政权力151项(较去年减少10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权责清单方面:新版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移交和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取消下放事项要加强培训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一是各部门要以区本级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抓手,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精简材料、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年底前完成事项标准化工作。要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等全过程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平台数据、包头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区本级权责清单,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和相关规定,抓紧开展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三是各部门要依托自治区事项管理平台,不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运行管理机制,强化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2、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方面:(1)各苏木镇(街道)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2)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做到“清单内容全覆盖,清单之外无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3)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苏木镇(街道)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确认、复用国家、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完善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网办地址、联系方式等服务性信息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4)动态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苏木镇(街道)及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参照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平台数据和市本级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切实维护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乡镇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较少,不单独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统一编入旗县区清单即可。(5)做好有关清单衔接。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内容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