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拐区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文时间: 2024-04-03 15:04 资料来源: 石拐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石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根据《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18号)文件精神,切实为我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特制定了《石拐区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形成过程

一是2023年6月12日,区住建局收到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石拐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报告》,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区住建局于6月28日专题向区政府进行报告。二是2023年7月20日,区住建局草拟《石拐区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向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合作交流中心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三是2023年8月初区住建局对此《方案》再次进行研讨、完善,8月16日区政府区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修改完善。

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部分。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石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实施好《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18号),切实为我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二)保障范围。一是属刚性引进人才(具体条件见方案内容);二是对采用技术咨询、兼职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到石拐区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候鸟式”工程师(含退休工程师)等中高端人才。

(三)保障方式和标准。一是保障方式。保障方式分为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非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二是保障标准。其一,明确购房折扣补贴标准(2021年3月3日后购买),并对不同类别人才购房折扣补贴进行确定;其二,明确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较市里补贴增加4元;2021年3月3日后签订租赁合同),并对不同学历人才租金补贴平米及补贴发放时间进行确定;其三,对选择实物配租范围及租金减免政策进行明确。

(四)申请流程。从人才资格确认、安居保障资格确认两方面进行具体细化(详见方案)。

(五)补贴资金来源。经区财政与市财政业务科室对接反馈,明确人才引进单位属于区级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区财政承担100%。

(六)监督管理。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申请审核中严格把关,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根据反映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二是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行强调。三是对享受安居保障政策人员因工作、社保、房产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

(七)保障措施。一是为做好石拐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成立石拐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长、成员人员名单,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二是明确了相关部门关于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主要职责

该事项已经2023年816日马斌副区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并通过,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需议定事项:1.同意印发该方案。2.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