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21〕33号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拐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土地征收
方案》的通知
五当召镇,石拐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石拐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土地征收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石拐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方案
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满足园区企业生产和规划需求,加强征地补偿管理,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包头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拆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石拐区工业园区范围内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方案。
一、成立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祥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任文强 五当召镇镇长
肖 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王旭东 区民政局局长
郭泽宏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新宇 石拐工业园区管委会基础建设部部长
成 员:张 雨 五当召镇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
白平平 区自然资源局规划科长
马君亮 五当召镇农牧业服务中心科员
二、工作职责
五当召镇牵头,亚新隆顺公司配合负责项目实施区域用地收储以及日常工作,社会矛盾处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地类确定、征收协议审核以及后续土地报批等工作;区民政局、五当召镇共同负责征地范围内的零散坟实施迁移;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收储期间的企业服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与征收土地相关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土地征收范围
征地范围涉及后坝、北福永居、当铺窑村小组,位于经纬能化公司西门往西往北方向,亚新隆顺公司二期矿渣微粉车间西南以及正北方向山坡,面积1750.07亩土地。
四、征地补偿时间
签订补偿合同后三个月以内支付。
五、土地及地上物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水地补偿标准为35300元/亩,旱地补偿标准为20000元/亩,林地补偿标准8600元/亩,园地补偿标准为14300/亩,牧草地补偿标准为6300元/亩。上述补偿含村集体发展基金300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价补偿。
2.农田水利、机电排灌设施、电力、广播、通信设施、防洪设施以及其他附着物,需拆除且能迁移的,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迁移,并给付迁移费,迁移费按照本市和我区规定的运输价格、安装价格确定;不能迁移的,依据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3.林木补偿按照实际成林现状,结合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六、预估土地及地上物补偿费用
总征地面积1750.07亩。其中,旱地:13.82亩,每亩1.97万元,共27.2254万元;灌木林地、其他林地、有林地:102.6亩,每亩0.83万元,共85.1580万元;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1633.65亩,每亩0.6万元,共980.19万元;村集体发展基金:1135.07亩,每亩0.03万元,共34.0521万元。
地上物费用预估:400万元;工作经费30万元;扣除2012年经纬入厂水泥道路北福永居征地费用290.75万元。
合计预付:1265.8755万元。
七、输配电线路迁改以及通讯设备迁移工程费用
输配电线路迁改以及通讯设备迁移工程由亚新公司负责。
八、坟地迁移费用
每个坟头约按8000元计算。
九、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流程
1.明确由土地征收主体单位负责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2.由区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明确征地范围、时间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种、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附属物等相关事宜。
3.明确北福永居村小组整村搬迁后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水地标准补偿。
4.此次征地涉及白草沟村后坝、北福居村小组,五当召镇会组织白草沟村委会以及所涉及村小组进行村界划分,确定各村组征地面积。
5.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拟征地块现状进行航拍。
6.由涉及到的各村小组组织全体村民进行征地前民意调查。
7.清点征地范围内3个村小组地上附着物(包括树木、坟头等)。
8.根据2012年石拐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与白草沟村委会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北福永居村小组已经补偿615亩(290.75万元)用于修建公路土地,按照现行征地标准进行差价补偿。
